2012年2月28日 星期二

冥婚傳奇故事:又稱「娶銅管仔」鍾茂盛(宜蘭 蘇澳鍾家 3子3女婿娶冥妻)何鍾秀鳳

冥婚米斗又稱為(銅管子)
蘇澳鍾家 3子3婿娶冥妻     自由時報  2012-2-28









何鍾秀鳳,冥婚媒婆。
鍾茂盛,因有雙妻命娶冥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28/today-so9-3.htm   出處


宜蘭縣蘇澳鎮文史工作者鍾茂樹4個哥哥與5個姊姊當中,有3個哥哥與3個姊夫娶了「冥妻」,三姊還是「冥妻」的媒婆。


鍾茂樹的二哥鍾茂盛在出生時,家人去批了流年,說他有「雙妻命」,26歲那年娶妻生子,「雙妻命」一事早被拋到九霄雲外;40歲那年,連續發生2次睡夢中暈厥,差點沒命。


家人想起他命中帶雙妻,正好有媒人登門求親(冥婚),妻子簡彩鳳說,把「姊姊」娶進來後,不僅鍾茂盛身體立刻好轉,當時「過房」給「姊姊」的兒子,甚至其他的孩子,冥冥之中都獲得更多庇佑照顧。


簡彩鳳說,後進門的「姊姊」才是大房,任何事物都以「大房」為尊;大年初二回娘家,她必須先回「姊姊」娘家,再回自己的娘家。


鍾茂樹的三姊何鍾秀鳳的公公與先生都娶了「冥妻」,後來她也當起「冥妻」的媒婆,撮合超過10對冥婚新人。


何鍾秀鳳說,當初媒人幫武荖坑的姊妹花,要何鍾秀鳳的丈夫冥婚娶親,她直接拒絕,因孩子生病問神才接受安排。何鍾秀鳳與簡彩鳳都提醒必須尊重「冥妻」,特別忌諱言語不尊重,避免遭「冥妻」捉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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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冥婚文化 多靠媒婆撮合 ...自由時報










鍾茂樹,研究冥婚文化。﹙記者楊宜敏攝﹚
冥婚米斗。﹙記者楊宜敏攝﹚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28/today-so9-2.htm


一般誤以為,會娶「冥妻」是因為路上亂撿紅包;深入研究宜蘭冥婚文化超過10年的鍾茂樹認為不盡然,宜蘭本地以靠媒妁之言撮合居多。


鍾茂樹說,早期農業社會醫藥不發達,嬰兒夭折率也高,加上重男輕女,導致早夭女嬰都草草處理身後事,比較有心的父母,才會用土罐或馬口鐵罐子當作牌位,逢年過節由平輩祭拜。


這種祭拜又稱為「銅管仔」(台語),冥婚也稱為「娶銅管仔」,新郎不論娶妻生子與否,「冥妻」都是大房,結過婚者,需把其中一子「過房」給大房當兒子,還得立下「過房書」,一份燒給大房,一份給二房收執;新郎的陽妻會被「冥妻」娘家媽媽認做義女。


鍾茂樹說,冥婚中,量米用的「米斗」是很重要的器物;米斗裡放上八分滿的稻穀,上面鋪紅紙,「冥妻」的衣服會綁在米斗上,由迎娶的新郎抱米斗回家;一路過橋、上下車還得記得「呼請」,等確定新娘入了夫家的公媽牌,舉辦「合爐」儀式才算完成;冥婚都是傍晚到晚間舉辦,雖然仍會放鞭炮,但多不張揚。



中國------冥婚的儀式混雜了紅、白兩事的禮儀,依當事人的主張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來說,冥婚要通過媒人介紹,雙方過門戶帖,命關和婚後取得龍鳳帖。男方放定也是要進行的,一半是真的綾羅金銀,一半是紙糊的各種衣飾,最後在女方家門口或墳上焚化。


迎娶儀式是冥婚中不可少的,也要搭棚宴請,門前亮轎。「新娘」的照片或牌位由送親太太捧出交給娶親太太,放入喜轎。到男方家後由娶親太太把「新娘」牌位或照片取出放入喜房的供桌與「新郎」的並列,再由娶親太太代為給全神上香叩拜,就算拜天地了。「合杯酒」「子孫餃子」「長壽麵」也要供於「新婚夫婦」的牌位或照片前。以後再選個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起靈按指定的時辰葬入男方墳的旁邊,並且兩個棺柩要挨上槽幫,才算「夫妻」併骨合葬。葬罷祭祀後,男女雙方的家屬邊哭邊道「大喜」,此後作為親家來往








台灣的冥婚俗稱「娶神主」,形式上與中國古代冥婚不同,台灣的冥婚是替未婚死亡的女子尋找歸宿,並沒有為已故的未婚男子找對象的習俗,更沒有合葬之事;因此台灣的冥婚通常是指陽世的男子迎娶已逝的未婚女子,所以稱為「娶神主」,其用意在為未婚女魂尋找夫家,使之永遠受到供奉。


台灣民間習俗,未婚女子的靈位不得列入祖先牌位接受奉祀,因稱「案格桌頂沒栽老姑婆」,意謂未婚女子靈位不得登入祖先神位。傳統觀念一向將女兒視為外人,因此傳家技藝有「傳子不傳女」之陋規,父母遺產女兒也無權繼承。中國以女嫁為「歸」,《詩經.周南.桃夭》:「之子于歸」,都是以女嫁為歸;在台灣則稱女兒回娘家為「作客」,而娘家則稱為「外家」,可見民間傳統觀念中,並不將女兒視為家庭的永久成員,夫家才是女人永遠的家。


民間俗信,未婚亡故女子的靈位,只能用一個小紅布袋,書寫「閨女某某之靈位」,單獨奉祀在側廳角落,等到適婚年齡再為她尋找夫家或佛寺永遠供奉,以免女魂因無人奉祀而成為孤魂野鬼。


台灣娶鬼妻的風俗相當普遍,其動機有自願與被動兩種。自願者大都因聽信相士之言,謂其命中註定將會重婚或納妾,於是只好娶個鬼妻充數,一來希望化解家庭破裂的宿命,再則使妻子安心;有些男士則因事業不順利、時運不濟,或因家庭不和、兒女歹搖飼、頑劣等因素,也會娶個鬼妻來庇蔭,反正鬼妻不佔空間,不必吃飯,不會花錢,又能保佑全家,娶之何妨;也有人則是貪圖冥婚時女方附贈的嫁妝而娶了一堆鬼妻,純是以賺錢為目的;另一種情況是未婚妻或女朋友亡故,男方基於道義而娶她的靈位,生前不能相許,死後也要永遠相聚。


被動式娶鬼妻最常見的是「撿到」神主牌,被迫成婚。按民間習俗家中有未婚亡故的女子,當其達到適婚年齡,家人會將其神主牌位裝在紅袋內,並在袋中放置冥紙和紅包,然後將袋子放置在路旁,其弟、甥姪則埋伏兩側,等待「有緣」男士前來撿取,當有男士拾起牌位,埋伏在旁的親人便一擁而上,有的叫姐夫、有的喊姑丈,於是就莫名其妙地當了新郎。撿到靈位的無辜男士通常都會「伏首認罪」擔負起責任,否則據說會被女鬼纏身。


也有鬼妻是隨新娘附送的,家中如有未婚亡故的女子,在其姐妹結婚時就一起出嫁,讓陰陽兩世姐妹同嫁一夫,彼此也好照應,同時避免亡故的姐妹將來無人奉祀,這種買一送一強迫中獎的鬼新娘也時有所聞。


據說有的倩女幽魂會藉托夢、顯靈方式向父母「討要嫁」,或自己主動尋找如意郎君,被迫相中的男士只好自己前來提親。還有路過「姑娘廟」(供奉無主女性孤魂的祠廟)而被看上,或因見到女屍、遺照時讚美幾句就被女鬼纏身的傳聞。台灣民間類似女鬼思春的鬼話連篇,但通常都是繪影繪形,加油添醋組合成一段恐怖離奇的傳說。


娶鬼妻的男士大多是已婚者,鮮有未婚而先娶鬼妻之舉。若是未婚男士先娶鬼新娘,將來仍可以「再婚」迎娶陽世女子,但必須尊原先所娶鬼妻為元配;已婚男士娶鬼妻則原有的妻子也要與鬼妻以姐妹相稱,反正兩位老婆也不會爭風吃醋大打出手,陽世妻子所生之子則要寫「過房書」過繼給鬼妻傳繼香火。幸好法律並不承認鬼妻存在,戶口名簿上也未登記鬼妻姓名,否則就會觸犯重婚罪。


台灣娶鬼妻的程序大致與活人婚禮相同,但儀式較為簡化,場面也不如活人盛大。而一般婚禮是男方付聘金女方贈嫁妝,但冥婚時費用則悉由女方支付,且結婚喜餅、宴客桌數也都比活人婚禮規模小。當男女雙方議定舉行冥婚時,女方先焚香告知女魂,並開始準備嫁妝,包括衣物鞋襪、金飾花粉、日常用品等,其中耳環是必備之物,主要是避免列祖列宗誤將媳婦當作ㄚ環之故。


冥婚通常是訂婚、結婚同日完成,而時辰一般多選在午時之後,且要避開黎明時辰,意在不讓鬼新娘照射到早晨的陽光,這是基於民間陰陽觀念所致。冥婚當天女魂的晚輩將其香爐請至浴室或後廳,並以草蓆圍住,擦拭外表象徵為其沐浴,之後再焚燒衣物飾品供其穿戴。焚燒順序則是先燒內衣褲,再燒衣服、褲裙、外套,最後焚燒花粉、首飾,比照活人化妝程序。冥婚當天,新郎捧著米斗前往女方家迎娶,至女方家中,新郎將鬼新娘的香爐迎放在米斗內,香爐周邊以冥紙塞緊,再將新衣套在米斗外,然後捧著米斗迎娶回家。途中如要上車、下車、過橋、跨門檻、進門、入房,都要呼喚鬼新娘的名字,提醒鬼妻跟進。象徵鬼新娘的香爐迎娶回家之後,就將其名字寫在祖先牌位上,謂之「合爐」,代表鬼新娘正式成為家族成員。


進入洞房後要將鬼新娘的衣服鋪放在床上,而其兄弟也要到洞房探視,謂「舅仔探房」,宛如活人婚俗。當晚新郎就陪伴著鬼新娘的衣服睡覺,表示夫妻圓房。冥婚三天內新郎的陽世妻子必須迴避,不能擅入洞房。冥婚後三或六天,鬼新娘也要比照陽世婚俗返家「作客」(歸寧),鬼新娘回娘家時,由新郎的陽世妻子代表鬼新娘穿戴頭花、金飾,到鬼妻娘家作客。當天由女方宴請親友,但這種筵席通常只邀請至親好友,場面不如一般喜筵盛大,筵席上新郎座位旁邊必須留一個空位給鬼新娘。此後每年正月初二,陽世的妻子都要代表鬼妻回娘家作客。


台灣冥婚習俗雖然神祕詭譎,荒誕離奇,但基本上這是一種「女有所歸」思想的呈現,父母不願見到亡故的女兒沒有歸宿,將來無人奉祀,因此縱使亡故都要幫她找到一個永遠的歸宿;無論生前死後,父母對兒女的愛永遠不變,這份倫理親情、親子之愛才是冥婚背後所代表的意義。在女權高漲,女性自主性強烈的現代社會,女性不再依附男人生存,女性單身貴族也日益增加,「桌頂沒栽老姑婆」的傳統習俗正面臨時代的考驗,或許那些倩女幽魂、單身女兒根本不在意有沒有歸宿呢!看來「晚晴協會」實在有必要在陰間成立分會,收留那些離婚或不結婚的現代女鬼。


 


已經達到適婚年齡的男女,不幸在結婚前死亡,家人多會想辦法讓她(他)結婚。俗稱「娶神主」、「嫁神主牌仔」或「嫁香煙」。

臺灣地區冥婚的形式常見的有4種:(一)未婚女性死亡時,選擇適當男性為對象與牌位結婚。(二)訂婚後如女方死亡時,由男家迎娶女方牌位完婚。(三)訂婚而未結婚,男女同時死亡時,就由男女兩家做主讓牌位結成夫妻。(四)訂婚後如男子死亡時,由男家在葬禮前迎娶女方完婚。

女子冥婚是基於俗信「死者為大」的信仰所形成的儀式,也具備儀式性的社會功能,補救家人對早夭、未婚的女兒沒有歸宿與社會地位的不安。因為在中國傳統的父系社會中,如果男子夭折,可以透過領養的手續建立子嗣,在祖先的牌位上有名字,在家族中便有應有的地位,可以得到子孫的奉祀;但是女孩如果未婚夭折,因為俗信有「厝內無祀姑婆」的說法,因此便無法在祖先的牌位中留名、入祀。

要為早夭的女孩辦理冥婚的儀式時,從前想最常見的方法是把她的生辰八字和一些銀錢用紅布包好,放在路旁讓人撿。同時,這位女孩的弟弟會在路旁看守,有男子撿起紅包時,立刻上前叫「姊夫」,使他無法推諉。而撿到的男子即使已有妻室,也非得娶她的神主不可,不然俗信認為便會遭到該女子鬼魂的糾纏作崇。

冥婚儀式雖然比較簡單,卻不能全部省略。先由媒人在男女兩家之間奔走,談妥條件後,就在黃道吉日舉行「送定」(訂婚、過禮),按規定男方應在媒人陪同下,親自到女家去過禮,不過這道程序通常被簡化成由媒人攜帶少許禮物,代理男方到女家訂親。訂婚儀式是先在靈位前燒香祭拜,向女子說明她已經和某人訂婚,接著父母也要祭拜祖先報告女兒訂婚之事。儀式完成後,另選好日子舉行結婚典禮。舉行結婚儀式時,女家將一塊紅布包在女子的神主上當新娘衫,再將神主放入米斗(臺灣早期用來量五穀雜糧的器皿)中,再把米斗放進新娘轎中。媒人則另坐媒人轎,到男家後,男方把米斗迎進新娘房裡並放置在中央。如果男子是未婚者,這一行事結束後,由迎接神主的原轎再去迎娶真正的新娘回來,新娘進洞房後要與新郎一同向神主燒香禮拜,也就是向正妻打招呼。神主在洞房裡放三天,每天由新婚夫婦燒香,三天過後才遷到正廳。其後則選一個吉時,把新娘的姓名寫進俗稱「大牌」的歷代先祖牌位中,儀式才告完成。

如訂婚後男子死亡時,則在葬禮前舉行冥婚的儀式。此時男方當做若無其事的請媒人去迎接新娘,新娘來到門口,要慰問新郎的病情,男家要回答「很快會痊癒」。新娘進洞房後,換下衣服到丈夫的棺木前號哭,過後就出殯。這時女子須表明態度,決心守寡的就在正廳目送丈夫的棺木,要再嫁的婦女就如同一般人送到墓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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