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6日 星期六

「共享經濟」

「共享經濟」最初的概念為閒置資源的再分配,透過閒置資源的再分配讓有需要的人得以較便宜的代價借用資源,同時,持有資源者也能獲得回饋。共享經濟也因為網路社群與行動裝置的普及,加速發展,例如:Airbnb即是透過網路平台串連閒置空房,一方面讓旅人可以找到評價且在地化的住處,另一方面,擁有空房的人也能更有效利用房間並且收取報酬。
但是這樣有償租借的商業模式,讓人們不經好奇「共享經濟」與「租賃經濟」的差異,且現今「共享經濟」服務經常與現行法令衝突、或雙方交易行為、公共財產難以現行法律界定責任歸屬,也引起諸多爭議。著名共享經濟團隊Uber入台四年因透過信用卡每趟對車資抽成20%,引發對跨境電商設立稅籍的討論。近日以來,Obike在車輛大量投放至新北市後,也引發違規停車、占用機車停車位、自行車架的爭議。
共享經濟在台灣是否可行?法規的阻擋對台灣共享經濟發展是福是禍? 本次老闆學校講座將邀請Zipcar及來自台灣的機車共享團隊WeMo Scooter。究竟Zipcar 看中台灣什麼潛力因而選擇台灣當作亞洲據點?而來自台灣WeMo Scooter,在台灣推廣共享經濟時,遇過什麼困難?這樣的困難讓他們怎麼面對未來拓展電機車租賃的使用狀況?兩支團隊該怎麼拓展下一步?怎麼看待共享經濟在台灣面臨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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