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2日 星期二

冤親債主可細分為五種:

冤親債主可細分為五種:
黑令冤親債主-----黑令冤親債主不會傷害到人的性命,祇是有諸多的不順,小問題會不斷,黑令冤親債主本身並非24小時自由,也要等他有空時,才能來找你的麻煩。
紅令冤親債主-----紅令冤親債主一般的討報期限為三個月或四個月,只有少數的紅令冤親債主會請領到更長的期限,慢慢的折磨其冤家。紅令冤親債主對人的性命會造成威脅,譬如意外死亡、得到絕症、治不好的暗疾因而自殺,或者成為植物人、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傷害、發瘋、還有一種是智慧型的討報,影響到週遭多人的心思。
黃令冤親債主-----黃令冤親債主討報期限為一個月。一般人(凡夫俗子)沒有活命的機會,除非此人知道修行,有積陰德善功在身,由其所皈依的有形師父(真正有證量的真人)來擔保,或者是由無形的師父作主。否則,正是所謂的神仙難救無命客,閻王註定人三更死,就是三更得死,絕不留人活到五更。
人道冤親債主-----唯有大菩薩能辦理和解。給予人道冤親債主的祖先作清淨、治病、加持靈光,還要再頒發「福德狀」,給人道債主的祖先,祖先有得到大好處,靈界就會去運作,日後當仇人相遇時,本應發生的大事,因其罪業已被轉化,故誰也不欠誰了。有欠!當事者有欠天恩地德,絕不可船過水無痕,不能忘記神佛的恩典。這是定業中的定業!請要牢牢記住!人道的債主,嚴重者關係到一條人命。
天道冤親債主------必定要有一尊佛菩薩,出面為你作主、擔代,請城隍爺(手中握有因果簿)、文判官、武判官、日夜遊神、各司神,來接受你的供養、禮拜,及誠心的懺悔之後,再擲筊杯三次,直至都有應杯,城隍爺修改了因果簿,此案才算有個了結。

冤親債主分類表(全台唯一公開說明):
前世因,今是果,不是不報,只是時後未到。
地府發放討報冤親債主旨令的時間,每一個月有四天,農曆的初一、十五,及二十四節氣日。債主最長的討報期限,是一百五十年,三十年算是一代,即是要討報五代之久。能夠辦理冤親債主,與冤親債主和解的地方,唯有講真道的道場能辦,上天有降下「超度旨令」,是要來幫助修行者,排除業障讓修行之路更順暢,且超渡一次就能解決,債主情願交出手中的旨令,罪業輕者直接升天去修行,罪業重者到第十殿平民區(陰間),待命去轉世。
「108層天超度大旨令」,幾年前佛菩薩曾透漏訊息,台灣省共降下三支旨令,分布於北部、中部、南部,詳細地點並沒有說清楚。幫祖先報名參加大型的超渡法會,因其法會的功德是有限,也只能把有限的功德,平均分發給那麼多姓的祖先。因此,有罪業的祖先只能獲得減輕幾年的刑期,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要不斷的為祖先報名參加超渡法會,祖先才能全部獲得超生(自由)。聖天真武宮(玄天上帝)超渡大旨令的道場,因是專案辦理,所以,超度一次就可以,且每一天都可辦理超度法會。


參考資料 http://www.jenwudi.com/jj.asp?id=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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