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

清朝的(分家地契)道光15年.


清朝分家地契 拿佃農當地籍


道光十五年,相當於西元1835年所寫的分家地契.用佃農名字來代替土地位置。


莊有志.嘉義地區.



     一張一七四年前的分家地契,見證莊氏家族漂洋過海來台開墾興盛歲月,家大業大的大地主為示公平,除採抓鬮(抽籤的意思)平分田產給三房子女,還找五位公證人簽名畫押,顯示對分家的審慎。退休教師莊有志妥善保管這分彌足珍貴的百年地契,希望有朝一日找回另外兩分原稿,讓祖傳歷史更圓滿


     「要不是媽媽生病,我從不知道有這分地契。」十多年前,莊有志母親病危,他回家準備衣物時,無意間發現這張道光十五年,相當於西元一八三五年所寫的分家地契;工整的文字詳實記載家產分配過程和各房分到的田產有哪些。


     莊有志說,父執輩說過,莊家祖先幾百年前來台開墾,田產遍及義竹、布袋、東石一帶土地,百年前曾分過一次家,留下一式三分地契給各房當家做為佐證,但最後這些文書紀錄已不知去向,沒想到一百多年後竟然讓他找到其中一分。


     這張罕見的分家地契,裡頭載明需先留下家族長老的喪葬費和大房長孫的田產,再由以富記、貴記和春記為稱號的三房代表抓鬮,莊有志說,「從地契能看出百年前老祖宗就有公平、公開、公正的處世智慧。」特殊的是,每一筆田地、竹園或菜圃填寫的地主都不是莊家人,莊有志事後做田野調查,才知道當年的大地主雇用許多佃農,每一個佃農各自負責不同地區的田產,所以分家時也習慣用佃農名字來代替土地位置。2009-11-04 中國時報 【呂妍庭/嘉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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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g5.ce.cn/kjwh/scpm/tzjb/gjbt/gjgd/200908/13/t20090813_19773460.shtml


中國經濟網.


嘉縣退休老師莊有志收藏了清代莊家在台灣的地契及圖章,歷經170多年仍保留完整,相當難得,更視為追思莊家祖先恩澤的傳家寶。



莊有志無意間找到莊有志在嘉縣朴子任教時,照顧臥病母親長達18年,榮膺全國「孝行獎」表揚;母親病危之際,他整理家中衣櫃,找到1個紙袋,取出一大張清朝道光年間、距今逾170年的分家地契,詳載莊家家產分配過程及「三房」分得的田產。



莊有志回憶父執輩的說法,莊家祖先來台開墾,在現今義竹、布袋、東石等地,擁有大片土地,直到百年前分家,留下一式三份的地契,交給大、二、三房為證;期間歷經搬遷而失散,直到他無意間找到母親細心保存的這份地契。



詳載清代抓鬮分家*長、寬約1公尺的地契,詳載莊家分家始末,除了登載需留下家族長老的喪葬費和大房長孫的田產,再以「富記」、「貴記」和「春記」等三房代表,以抓鬮(抽籤)方式,和平地決定各房所獲家產,過程公平、公開、公正。



莊有志從中發現,地契載有莊姓以外的姓氏,他展開調查,推敲當時地主僱用佃農來負責各區田產,分家時仍沿用佃農名字,來代表土地位置。莊有志還找到數顆形狀大小不同的圖章,與地契上的印記相符,莊有志珍惜地契,裝裱並妥善保存,希望讓後代子孫追念莊家祖先的恩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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