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0日 星期四

精神病強制就醫方式

精神病強制就醫方式


第一種
依精神衛生法第 32條
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於執行職務時,
發現病人或有第三條第一款〈精神病確定診斷〉所定狀態之人
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者,
應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並視需要要求協助處理或共同處理;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即護送前往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就醫。
所以要確定診斷,而且要有危險性,
如果您弟弟沒有精神科病史的話,不太可能強制就醫。

第二種
依刑法規定91條規定,
因為違反刑法,被處以保安處分,
就會有強制治療,
不過前提是要違法,
被抓到了之後,法院請醫師鑑定後,
確認有精神疾病,
才會處以保安處分。

所以依您的情況,大概要以先帶他去精神科就醫,
未來如果有些狀況,
要請公權力介入協助強制就醫才會比較有依據。


參考資料 我是醫院社工師

 

*

如果您的家人已經有自傷傷人的行為,那就已經達到可以強制就醫的範圍,


可以撥119來由醫護人員送他至醫院;


*

一般人常把精神病患列為特殊的一群,排拒他們,避免與他們接觸,這使得本來就比正常人更需要別人接納、尊重、關懷與支持的精神病患,變得更加孤立、退縮;尤其當病人因幻聽、妄想等精神症狀而有攻擊行為時,社會大眾就會有如驚弓之鳥,加上媒體常常以大眾有知的權利為由,把病患的病史報導出來,造成新聞的可看性,而精神病患的新聞事件並不是娛樂新聞,它是嚴肅的、複雜的。



沒有人願意生病,尤其是精神疾病,事實上,它只是眾多疾病中的一種,和其他病痛一樣,愈早就醫,康復的情形愈佳。您可知道,精神病患也是人,是活生生的生命個體,他只是生病了,就像糖尿病、高血壓一樣,它也需要家人與社會大眾的接納、尊重、關懷與支持。



發現家中人有妄想症,最好及早送至精神科診療,因為這類患者通常認為自己沒病,所以對他人都是採取不信任及敵視的態度。在初期,患者會把妄想內容講給他最信任的家人及親友聽,如果家人表現出不同意的觀點並向患者說教勸說,反而易導致患者的不信任感,並拒絕和家屬談話,造成家庭緊張的氣氛。



 此時,家人應採取中立不批評、不作判斷或去解釋的態度,應以聆聽或詢問等好奇而關心的方式來對待患者,患者可能在疾病的早期接受家人之建議而就醫。如果患者病情嚴重到有暴力攻擊行為出現,家人可能帶不動患者就醫,此時應聯絡當地警察或119強迫患者就醫治療。

不知道您居住的是哪個區域?


您可以從網路上查詢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的電話,尋找您所屬區域的中心,


打電話到中心裡面詢問心理衛生人員這部份的資訊;


最後一個是您可以打電話至您鄰近區域的醫院,轉接到精神科社工室,


裡面的社工人員應該對這種事情有比較詳盡的處理方式,在電話中您們應該也可以談得比較詳細!





參考資料 自己在精障機構上班

 

*
一般人常把精神病患列為特殊的一群,排拒他們,避免與他們接觸,這使得本來就比正常人更需要別人接納、尊重、關懷與支持的精神病患,變得更加孤立、退縮;尤其當病人因幻聽、妄想等精神症狀而有攻擊行為時,社會大眾就會有如驚弓之鳥,加上媒體常常以大眾有知的權利為由,把病患的病史報導出來,造成新聞的可看性,而精神病患的新聞事件並不是娛樂新聞,它是嚴肅的、複雜的。

沒有人願意生病,尤其是精神疾病,事實上,它只是眾多疾病中的一種,和其他病痛一樣,愈早就醫,康復的情形愈佳。您可知道,精神病患也是人,是活生生的生命個體,他只是生病了,就像糖尿病、高血壓一樣,它也需要家人與社會大眾的接納、尊重、關懷與支持。

發現家中人有妄想症,最好及早送至精神科診療,因為這類患者通常認為自己沒病,所以對他人都是採取不信任及敵視的態度。在初期,患者會把妄想內容講給他最信任的家人及親友聽,如果家人表現出不同意的觀點並向患者說教勸說,反而易導致患者的不信任感,並拒絕和家屬談話,造成家庭緊張的氣氛。

此時,家人應採取中立不批評、不作判斷或去解釋的態度,應以聆聽或詢問等好奇而關心的方式來對待患者,患者可能在疾病的早期接受家人之建議而就醫。如果患者病情嚴重到有暴力攻擊行為出現,家人可能帶不動患者就醫,此時應聯絡當地警察或119強迫患者就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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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友的姐姐有雙重人格,常把我女友當成棋子擺布,本來跟我再同一間公司上班好好的,她姐姐卻要她去她朋友的店上班(薪水減半上班時間變長),若有任何不順她的意就會吼叫崩潰,她前男友還被他拿刀搓了肚子,所以我們都不敢忤逆她,他不會揍人,一發飆就是拿刀,根本不敢用驗傷的方式去申請保護令(可能要拿死亡證明書),我女友的母親血糖太低所以頭腦受損在家休養,精神也是怪怪的,我女朋友不但上班回家還要照顧她,而且還不時受到其姐吼叫,從小到大都一直使喚我女朋友,每次上班都突然被他姐逼的辭職,回家也不做家事弄的到處髒兮兮,一有不順他的意或講話沒回她包括手機打沒接都要大吼大叫偈似發瘋,就算申請保護令應該也受不到保護吧,可能一輩子都得活在他的陰影之中,我女友未成年,申請了保護令能夠保護的了他嗎,我又要當兵去了,我真的很不忍心她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一輩子當人家的傀儡,還不時擔心自己與她的生命安危,我到底該怎麼做.........乾脆殉情算了.....

 

*

根據你的陳述,他好像罹患的躁鬱症,這種類似案例我處里過

一般人遇到事情都尋求法律解決,殊不知道對手其實不能單靠法律裁判就可以一勞永逸,你所說的正確,即使你申請到了保護令,警方法院能替你處里的我想相當有限,總不能等到發生事情後才報案叫警方來處里吧!我想你欠缺的是沒去衛生主管機關洽詢,其實每個衛生所都有轄區內負責精神病患處里專責主辦人士,你這案例應該前往你女友家所屬衛生所找主辦人商談如何處里他姊姊強制就醫的事情,原則上精神病患強制就醫的實施必須經家屬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同意切結或經家屬直接送往療養機構亦或經衛生主辦機關通報後偕同通報轄區派出所員警及消防隊後可以配合一同前往療養中心由醫師強制鑑定(如果他姊姊拒絕前往鑑定時就必須由女警協助押往撘119救護車去療養中心),這一切只要你女朋友同意就可以逕行醫療程序,第一次的強制鑑定發生的條件就是家屬通報與具體發生過事實傷害就可以了,鑑定完畢如果一切正常院方就會放她回家,如果院方有存疑罹患精神病的可能的時候,就會進行為期7天的第一次強制就醫,7天一到,出院之前還會由醫生逕行問診,無精神安全上的顧慮的時候才會讓他出院.如果還有需要則會逕行第二次強制就醫程序為期三個月內,或是第一次強制就醫返家後又發生疑似精神病症狀時家屬也可以立即通報,便可逕行再一次的強制就醫.

有時候是家人反而更難讓人去處里這種狀況,法律能判的是罪人不是病人,罪人是該由法律制裁,而病人應當由醫師來醫治.以上供您參考 請自行斟酌 更希望你女友能早日脫離苦海重新獲得一個正常的姐姐


*.得憂鬱症或躁鬱症會幻想嗎??



是幻想還是妄想?

妄想症Delusional disorder

對某見事情作錯誤的解釋 且非常深信不疑

病人對事情的因果關係 憑其心裡狀態來作主觀和不合理非事實的解釋

因非事實之妄想內容偏執 又稱之為偏執性精神病



幻覺Hallucination

外界並無刺激下仍感受到刺激的存在

分為聽幻覺及視幻覺



嚴重的憂鬱或狂躁有可能產生幻聽,但是機率不高...



2.會不會一直重複同一個問題??

廣泛性焦慮症會讓人重複想同一個問題(使他感到焦慮的事件)



強迫症則會有強迫思考或強迫行為

強迫思考也會想同個問題..但是患者沒有辦法停止思考

(強迫症算是焦慮症的一種)



3.會想到過去然後停留在回憶中嗎??

您指的是他分不清現實或過去?還是只是沉膩在過去的回憶中?

還是您根本也沒辦法了解您姐姐目前的狀況?





那安眠藥是我媽媽去藥局拿的...

>>安眠藥是管制藥品,除非有醫生處方,正當的藥局不可能賣給你們

而且一般藥房也很難有進貨來源

(除非賣感冒藥給你們---其中的抗組織胺成份的副作用:嗜睡)



我們還沒讓我姐去看醫生..今天下午她有說她要去看醫生

但是要帶她去的時候 她又說不去了

我怕帶她去醫院後 知道她得了憂鬱症或躁鬱症之後精神會變得更不穩定...

>>不去看醫生,對他來說更不好

因為不讓他獲得冶療,會讓病情更壞



安眠藥,抗焦慮藥幾乎都是管制藥品,抗憂鬱藥品則是貴的讓人受不了

(新藥的健保價大約要40多元,

一顆普通抗生素藥局都要賣好幾元了,健保才給付幾毛而已)

而且上面這些藥品一般藥局是不會進貨的



還是請儘快 帶 你姐姐看醫生吧...

如果目前你沒時間到精神科去,最少要帶他去看中醫

中藥的安神作用不錯

先讓你姐姐睡眠穩定,然後讓他自已去看醫生


參考資料 躁鬱症第二型患者



  • 2006-10-11 10:31:24 補充

    其實你姐姐還算不錯,因為他有病識感,他不去看可能是覺的很累或者是害怕
    嚴重的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妄想症--一般比較不會有病識感


  • 2006-10-11 10:36:16 補充

    To: △三角形△
    精神病的確惱人,我的母親就是有此疾在身,整個家庭被她牽累,我確信精神疾病是無法治癒的,因為受夠了母親的瘋言瘋語與瘋狂行為,現在想來~或許她真的走上了絕路,對我的人生或許還會比較好過點........
    >>我很訝異 有人會希望母親走上絕路
    我相信對你而言,你的母親成為一個沉重的包袱,
    但是做兒女的應該要去找醫療管道而不是希望他走上絕路


  • 2006-10-11 10:45:29 補充

    如果你母親的"瘋言瘋語與瘋狂行為"已經達到有可能自傷傷人的地步,那就直接叫救護車強制救醫...
    您們不強制救醫.其實是害了他,
    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當然越來越嚴重.............
    你母親沒看過醫生您們怎麼可能知道他的病名???


  • 2006-10-11 10:46:17 補充

    精神衛生法
    第 21 條 嚴重病人如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時,經專科醫師診斷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保護人應協助病人,前往精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
    前項嚴重病人不接受全日住院治療時,應由二位以上專科醫師鑑定,經書面證明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應強制其住院;其強制住院,應在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精神醫療機構為之。前項鑑定,以全日住院方式為之
    者,其住院鑑定期間,以七日為限。


  • 2006-10-11 10:54:31 補充

    依您母親被害妄想,她歇斯底里、無法溝通、且對自己的行為不自知(沒有病識感)的狀況,精神分裂症的可能性很大

    精神分裂症是很嚴重的精神病,完全不冶療只會讓患者智能嚴重受損..

    精神分裂症的用藥是抗精神病藥物
    躁鬱症第一型用藥以抗精神病藥和抗憂鬱藥為主
    躁鬱症第二型用藥以抗憂鬱藥為主
    憂鬱症用藥以抗憂鬱藥為主

    我的朋友中有些是憂鬱症和躁鬱症患者
    不過幾乎都沒有幻聽幻視過(我本人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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