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6日 星期一

Category經神科的分科.分類.

治療精神科的藥物非常多,但是很多人包括藥師本身,也就是我自己啦,也是搞不清楚這麼多東西的分類,好不容易花了多時間來分類,讓大家可以好好的搞清楚這些東西的作用分類.



  1. 第一代抗精神病藥
  2. 第二代抗精神病藥
  3. 抗憂鬱劑

    1. 非選擇性單胺再吸收抑制劑
    2. 選擇性血清素再吸收抑制劑
    3. 其他類

  4. 抗焦慮藥
  5. 鎮靜安眠藥


      1. BZD類

        1. 短效型安眠藥
        2. 中效型安眠藥
        3. 長效型安眠藥

      2. 非BZD

  6. 抗癲癇藥

大致上可以分成六個分類,當然各家分類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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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醫學中的醫事人員包含精神科醫師、精神科護士、臨床心理師以及職能治療師,另外尚有以精神科為專長之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員等之專業人員。


台灣的精神科醫師,在大學醫學系(7年制)、或者學士後醫學系(5年制),完成一般醫學訓練、通過醫師國家考試後,選擇精神醫學專科3年6個月的訓練,期滿通過專科醫學會審核並得到認證之醫師,能使用包括藥物與心理治療等方式來協助精神疾患。精神科醫師在訓練階段,除了生物精神醫學,也必須接受心理治療(如:精神分析(psychoanalysis)、動力取向心理治療(psychodynamic psychoterapy)、認知行為治療(cognitive-behavior psychotherapy)、團體心理治療等)的訓練,並使用於他們的臨床服務中。精神科醫師所受的生物醫學及精神藥理訓練是他們和臨床心理師及其他治療師有所區別之處。


而臨床心理師的訓練,在台灣則需接受完整的臨床心理學研究所課程、一年的全職實習及臨床督導,得有臨床心理學碩士學位,並通過臨床心理師專技高考才可取得考試及格證書以及臨床心理師證書,為目前台灣醫事人員中學歷要求最高之專業人員。臨床心理師在醫院主要工作是提供高品質的心理衡鑑,協助醫療評估,但目前台灣醫療機構以及社區已漸漸開始由臨床心理師比照醫師開設之門診以及心理診療所,提供心理治療服務。


精神科護士和精神科社會工作者在精神科專業中具有重要的角色。精神科護士可以實施許多精神科護理與照護,但在處方藥物以其其他醫療行為上受法律的限制。精神科社會工作者可以在法律、社會福利、機構安置等各方面協助精神病患與家屬。受過訓練的護士與社工,也能提供心理治療服務,通常較多人從事團體治療家族治療


能執行精神生理評估並安排檢查的專業人士,一般而言只有精神科醫師。依台灣現行的醫療法與醫師法,則僅限於醫師能安排並判讀下列的檢查結果,如:腦電波圖(EEG)、電腦斷層掃瞄(CT/CAT)、核磁共振造影(MRI)、正子斷層掃瞄(PET)。常規進行上述的檢查並非必要,雖然多數精神疾病並非以當前普遍的影像學檢查所呈現的異常來做診斷,但臨床醫師仍會謹慎評估病患的生理狀況或身體疾病,因為許多生理疾病仍會造成或影響精神症狀。


除上述生理檢查及精神診斷會談外,醫師也會根據臨床判斷,轉介臨床心理師進行心理衡鑑或心理功能之檢查。常見的心理衡鑑包括整體性處預計劃之衡鑑、智能衡鑑、人格衡鑑、兒童青少年問題行為衡鑑、兒童發展遲緩衡鑑、臨床神經心理衡鑑等,藉由臨床心理學的專業及技術來評估病患的情緒狀態、發展狀況、心智功能、心理特質、腦行為功能以及人際適應,協助心理疾患診斷的確立並安排與執行治療計畫。


精神科醫師除了臨床照顧病人,也有部分專家投入研究及教學工作。這些專家可能只擁有其專長的學位,或同時擁有醫學士的資格(例如同時擁有醫學士以及哲學博士學位)。



[編輯] 次專科


精神醫學本身的領域目前已經發展出各種次專科。至少包括:



有些精神科專業人員特別擅長協助特定年齡階段的族群,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可以與兒童或青少年合作,一起處理心理問題。與老年人合作的醫師被叫為老人精神醫師。司法精神醫學的專家可以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上協助司法工作,也擅長協助已受羈押或受司法宣判,但有精神醫療需要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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