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5日 星期五

龍袍的內涵


中國古代皇帝的服飾基本上分為三大類,即禮服、吉服和便服。龍袍屬吉服的一種,服上繡紋以龍為主,故得此名。龍袍的特點是盤領、右衽、黃色。龍袍比禮服略低一等,是皇帝在普通吉慶宴會、接見朝臣時所穿的服裝,也是我們最常見的皇帝服飾。



清乾隆御製十二章紋龍袍


清朝嘉庆皇帝穿用的龙袍,用极其复杂的缂丝针法织成。龙袍上有十二章,分别是日、月、星辰、山、龙、火等十二种纹样,分别代表了不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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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劉恆穿的龍袍第一次採用黃色,這種顏色一直延用到明清。據明代的地方志集《蘇州府志》卷一四七記載,在明代萬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宦官孫隆到蘇州充當稅監,督造龍袍。真正的龍袍傳世不多,一九五七年在北京十三陵定陵發掘的出土文物中就有用緙絲製成的龍袍。

古時稱帝王之位,為九五之尊。九、五兩數,通常象徵著高貴及神聖而不可侵犯,在皇室建築、生活器具等方面都有所反映。清朝皇帝的龍袍,據文獻記載也繡有九條龍。從傳世龍袍實物來看,四條正龍往往繡在龍袍最為顯要的位置──即前胸、後背和兩肩,而在前後衣襟部位各有兩條行龍,這樣前後望去都是五條龍,寓意九五之尊。正龍是只有皇帝才能用的龍紋──龍身盤旋,頭居其中,正視前方,姿態威儀無比。這樣,前後總共只有八條龍,與文字記載不符,缺一條龍。有人認為還有一條龍是皇帝本身。但實際上這條龍確實存在著,只是被繡在衣襟裡面,一般不易看到,要掀開外面的衣襟才能看到。如此一來,每件龍袍實際為九龍,與九五之數正好相合。

除了這九條主龍外,在龍袍的腰部、袖口、雲領上也繡有龍紋,不過體態較小。另外,龍袍的下擺,斜向排列著許多彎曲的線條,名謂「水腳」。水腳之上,還有許多波浪翻滾的水浪,水浪之上,又立有山石寶物,俗稱「海水江涯」,此寓意為福山壽海,除了表示綿延不斷的吉祥之意外,同時也寓意了「江山一統」和「萬世昇平」。

皇帝的服飾上繡有各種象徵吉祥且色彩艷麗的紋飾圖案,除了龍紋之外,還有鳳紋、富貴牡丹紋、吉祥八寶紋等等。大多在龍袍上的龍紋之間會繡以五彩雲紋、蝙蝠紋、十二章紋等吉祥圖案。龍、鳳紋向來是帝、后的象徵,除了帝、后之外任何人不得使用。而在中國圖紋中,十二章紋則屬最高統治者的專有紋飾,只應用在帝、后和少數親王、將相的服飾上,從未在民間出現過。五彩雲紋是龍袍上不可缺少的裝飾圖案,它既表現祥瑞之兆同時又起襯托作用。紅色蝙蝠紋即「紅蝠」之意,音同「洪福」,也是龍袍上常用的裝飾圖案。

龍袍以明黃色為主,也可用金黃、杏黃等色。

一些王公大臣的衣服上也有龍的紋樣,但和皇帝用的龍是不同的。龍袍專供皇帝穿著,其他官員是不能隨便穿著的,只有得到皇帝親賜才能穿,但在穿著前必須挑去龍的一爪,以示區別。在明朝,經改制後的龍袍,稱為蟒袍,為明朝官員的常服。

皇帝的衣服稱龍袍,臣子的衣服叫蟒袍,一字之差,天壤之別。龍和蟒的區別有很多種說法,比如:龍是五爪,而蟒卻是四爪、三爪或甚至無爪,另外,龍頭上有角,而蟒卻沒有。這些差別雖然細微,但身份差別卻大不相同。龍袍上的紋樣以及所在位置絕對不能有絲毫差錯,許多紋樣只限於用在皇帝服飾之上,這是皇權至高無上的象徵。◇


龍袍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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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章紋」的內涵


十二章紋,是中國古代帝王及高級官員禮服上繪繡的十二種紋飾,它們是: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等,通稱「十二章」,繪繡有章紋的禮服稱為「章服」。


明「三才圖」中的十二章紋


「日」即太陽,太陽當中常繪有烏鴉,這是漢代以後太陽紋的一般圖案,取材於「日中有烏」、「后羿射日」等神話傳說;

「月」即月亮,月亮當中常繪有白兔,這是漢代以後月亮紋的一般圖案,取材於「嫦娥奔月」等神話傳說;

「星」即天上的星宿,常以幾個小圓圈表示星星,各星星間以線相連,組成一個星宿;日、月、星辰,取其照臨也,代表三光照耀,象徵著帝王皇恩浩蕩,普照四方;

「山」即群山,其圖案亦為群山形,取其鎮也,代表著帝王之性格穩重,象徵帝王治理四方水土,人所敬仰;

「龍」為龍形,取其變也,龍變化多端,象徵帝王們善於審時度勢,妥善處理國家大事;

「華蟲」,即是雉,取其文(紋)也。雉是鳥類,但有細毛似獸,紋理華美,象徵帝王之文采昭著;

「宗彝」,是古代祭祀的一種器物,作尊形,取其孝也。「宗彝」通常是一對,每只各有虎紋和猿紋。虎,取其忠猛;長尾猿猴,古人傳說其性孝,象徵帝王忠、孝的美德;

「藻」即水藻,為水草形,取其潔也,象徵皇帝的品行高尚,冰清玉潔;

「火」即火焰,為火焰形,取其明也,象徵帝王處理政務光明磊落。火焰向上也有率天下黎民及眾生歸天命之意;

「粉米」即白米,為米粒形,取其養也,象徵著皇帝給養人民,安邦治國,重視農桑;

「黼」是黑白相次的斧形,刃白身黑,取其斷也,象徵皇帝做事幹練果敢;

「黻」為兩個「己」字相背,取其辨也,代表著帝王明辨是非,背惡向善,知錯能改的美德。

十二章紋由來已久,大約在周代已經形成。周天子用於祭祀的禮服即開始採用「玄衣黃裳」,並繪繡有十二章紋;公爵用九章,侯、伯用七章、五章,以示等級。章服制度真正確立,是在東漢初年。東漢初規定:

「天子、三公、九卿祀天地明堂,皆冠旒冕,衣裳玄上黃下,乘輿備文,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諸侯用山龍(以下)九章,九卿以下用華蟲(以下)七章,皆備五采。」(《後漢書輿服下》)唐武德四年,朝廷發布詔令,宣布車輿、服裝之令,「上得兼下,下不得擬上,違者治罪。」天下只有皇帝可用十二章,皇太子及一品之服用九章,二品之服用七章,三品之服用五章,四品之服用三章,五品之服用一章。明、清兩朝的文武官員,則改章服為補服,規定文官的「補子」繡鳥,武官的「補子」繡獸,各依等級繡有不同的動物。

中國古代十二章紋之制前後綿延近兩千年,文獻記載很多,但流傳下來的實物卻很少。十二章圖案,自它在中國圖紋中出現就是最高統治者的專有紋飾,應用在帝、后的服飾和少數親王、將相的服飾上,從未在民間出現過。這十二章包含了至善至美的帝德,象徵皇帝是大地的主宰,其權力「如天地之大,萬物涵復載之中,如日月之明,八方囿照臨之內。」這十二章紋自出現開始,雖歷經兩千多年的朝代更替,因其意義深刻,始終保持著原始的形態,幾乎沒有改變,這也是其他普通裝飾圖案無法比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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