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賣身契)要怎麼寫? (賣身契)內容
*梧棲鎮頂寮里長 鐘金水熱衷收集古老契約書,日據時代連妻子可被當成金錢交易,還表態說「高山滾石,永遠不回頭」
清朝和日據時代的女性沒有地位,他收藏的賣身契中,有不少就是賣媳契約,像一九一六年一名二十二歲的「傅氏」,只因「不遵家訓」,就被婆家賣給人當妾。
還有一份日據時的契約記載一名男子因為「和妻子不睦,衣食難度」把妻子賣掉,還「表態」說「高山滾石,永遠不回頭」,簡直不可思議。另有一份賣妻契約則是約定八年「返還」,其間生的孩子歸買方。比較特別的是一位林氏絨因為家貧賣身當婢女,從一九一一年開始,四年內竟被賣了五次,最終被以一百元賣到現在的嘉義縣,這些契約書上都有貼印花,顯示當時認可人口買賣。
賣妻契約書
◎買賣時間:1915年
◎賣方:吳帽頭
◎買方:張三程
◎賣妻原因:吳帽頭與19歲妻「舒氏」在家夫妻不睦,衣食難度,托媒說合,將妻立書出賣
◎買賣價格:56塊錢大洋(1塊大洋折合新台幣約250元,當時約可買30斤上等白米)
300張賣身契
一次去鄰鎮清水,看人家在拆舊厝,一些文件寫著「嘉慶、乾隆」字樣,是清朝開墾契約,符合教授開示的原則,便整批買下,此後多方收購。
默默過了幾年,中研院研究員下鄉找資料,跟他借了數十張,歸還時,出示1本學術通訊,裡頭引用他的珍藏。後來他把一批文獻,依市場行情:1張已從150元,翻漲10幾倍至千元,賣給縣府文化局:「花幾萬元買的,4年後賣到80~90萬!」
「我是鄉下土包子,收藏收到人家幫我出書,還能賣錢,就衝下去了!」鐘金水笑稱,那時不懂內容,但領悟「好的,要留幾張,不能全賣。」
收藏,拼的就是「我有,你沒有!」賣身契每張故事內容不同,他偷偷地收:「不會跟人家講我在找這主題,而是整批買進來,再1張張過濾。」
細讀慢閱,許多人被買來賣去的哀怨人生,在他眼前幽幽展開。
賣妻賣子 匪夷所思
日治時代1名婢女叫林氏緞,7年被賣5次,從彰化、鹿港、遷徙到嘉義,身價在100~220元間擺盪,5張「賣渡證」,他全都有。
古時重男輕女,有人因「生時八字,和兄弟六親欠緣」,以204元把兒子賣掉,很少見。另有人賣妻,契約書絕情寫著「高山滾石,永不回頭」。最離譜是用70元,把妻子從大正6年(民國6年)到14年,賣了8年,期間所生孩子,跟對方姓。
研究階級、經濟、家族興衰的學者來借,跟鐘金水分享觀察,對他有感謝詞的論文超過50本;大夥還幫忙確認,文獻堆裡夾雜的是阿公阿嬤讀的課本、作弊用小抄等。「我喜歡插手社會事,對文字透露的故事,就是很愛!」鐘金水已當3屆里長、做到第11年,處理婚姻、鄰里失和、交通糾紛早有一套SOP(標準作業程序),快速又讓人服氣。
至於鴨子划水花20年收藏的「賣身契」,在文物圈小有名氣,也讓苦主的遭遇不隨生命止息,反而在百年後,引發新世代的同情嘆息與珍惜。
鐘金水小檔案
◎年齡:1960年生,49歲
◎學歷:培元高中補校畢業
◎經歷:
15歲:世峰印社老闆
20多歲:開始收藏古文獻
38歲:當選台中縣梧棲鎮頂寮里里長
◎交流方式:(04)2656-9450,0931-618575
◎電子郵件:st38kimo@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