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好像不是九大症狀
什麼是精神分裂症的症狀?
**一般來說,精神分裂症的症狀分為三大類:正性症狀、負性症狀、混亂症狀。
1.正性症狀:包括妄想和幻覺。「正性」並非是好的意思,而是指一些在尋常人不會存在的症狀,在生病的狀態下才會有的症狀;通常,病人在某些方面會喪失現實感,所以有時候正性症狀也被稱為精神病症狀。
‧妄想:罹患精神分裂症的患者有時候會有怪異或與現實脫節的想法。他們會覺得別人知道他們的想法、有人在陷害他、監視他或他可以讀出別人在想些什麼。這些想法並不會因為旁人的說明或解釋而修正,即令有相反的證據,也無法使患者放棄他原有的懷疑。
‧幻覺:患者可以聽到、有時候會看到(較少見)一些不存在的東西,比如說男女人聲,內容有時是指指責患者、批評患者。在許多方面,它們與夢境類似,但卻是發生在清醒的時候。
2.負性症狀:包括表情平淡、缺乏動機、說話內容貧乏、及對生活的事務都沒有興趣。雖然不像正性症狀那樣明顯,負性症狀也會嚴重影響病人的日常生活功能。「負性」並不代表患者的態度,而是指缺乏一些尋常人應該擁有的特質。
‧情感平淡:精神分裂症患者在表達情感方面會有困難。他們情緒表達少、笑得少、哭得也少。許多患者會經驗到一段時間的退縮或孤立。
‧缺乏動機或能量:患者可能缺乏能量,在開始一項計畫、或一旦計畫開始後執行上有困難。更嚴重的情況,有些病人必須要被提醒才會去做簡單的事,例如洗澡或換衣服。
‧對事情缺乏興趣:患者對在他周圍的事都覺得無趣,甚至過去覺得有趣的事也不再有趣,並感覺這世界已經不值得他們去做任何事。
‧說話貧乏無內容:患者在持續談話或說些新的事情上有困難。
3.混亂症狀:包括混亂且毫無意義的想法、語言和行為。
‧混亂的思考和語言:患者有時在連貫的詞句或交談上有困難。
‧混亂的行為:精神分裂症有時會使人移動緩慢、重覆動作或有儀式化的行為;更嚴重的情況會使人產生僵直狀態,完全不說話、不動,或維持一個固定的姿勢很久。
‧混亂的感知:有時患者在理解周圍所見、所聽、所感覺的事情有困難。周遭所發生尋常的事都被扭曲到變得很害怕。他們對周圍環境的聲音、顏色及形狀可能格外地敏感。
**有其他問題可能與精神分裂症混淆?
** 因藥物引起。藥物濫用是引起出現類似精神分裂症症狀的最常見原因,特別是安非他命、古柯鹼、或幻覺劑。可以使用尿液或血液檢查來檢測這些藥物。
**因身體疾病引起。除了身體理學及神經學檢查外,醫生可以用病人血液和尿液來了解病人的身體情況;如果病人有頭部外傷或有癲癇的病史,可以用腦部影像檢查、腦波檢查或心理測驗來測試病人的腦部功能。
**躁症或鬱症合併精神症狀。合併精神症狀的情感性精神病常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如果精神症狀只出現在情緒發作期,則診斷應為情感性精神病,而非精神分裂症。
**情感型精神分裂症。這種病同時具有情感性精神病和精神分裂症的特徵。
**妄想症。這種病人只有妄想,而沒有精神分裂症的幻覺、混亂行為、語言或思考、或平淡的情感。
**自閉症。這種病通常發生在三歲以前,而且它沒有幻覺或妄想等症狀。
**人格疾病(特別是類分裂性人格疾患、分裂病性人格疾患或妄想性人格疾患)。這些疾病不會伴隨幻覺或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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