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3日 星期一

憂鬱症成因


憂鬱症成因

在研究上,一個人會罹患憂鬱症的原因尚未有一致的說法,但可能的成因可大致歸類為個人、家庭和社會三方面,如下:

一、個人方面

    個人方面因素可再分為生理因素、心理因素和性格因素:

(一)生理因素

大致可區分為遺傳、神經傳導物質以及內分泌系統三大區塊,故家中若有長輩曾被診斷為憂鬱症患者,則其家族罹患憂鬱症的可能性較高。而由於在神經傳導物質與內分泌系統失衡亦為可能因素,故藥物治療對憂鬱症常有不錯的效果。

    (二)心理因素

一個人的心理狀態也可能是導致憂鬱症的原因:

1.無助和絕望的感覺

無助和絕望的感覺是憂鬱反應的基本要素,而這導致憂鬱症的機制

在於個人意識到自己對目標的無能為力,以致於個人失去努力的誘

因,而且不只是放棄目標,也放棄了對目標的追求。

   若這樣的感覺持續下去,則可能導致「習得的無助感」,亦即個人知  覺到無法除去壓力來源時,最終會停止抗爭,放棄努力。而這「習得的無助感」就是在重度憂鬱症中,相當重要的角色之ㄧ,

    2.認知型態

心理學家Beck在其對憂鬱症的研究中發現,憂鬱症患者容易在其認知上犯下了邏輯上的推論錯誤,稱之為認知謬誤(cognitive error):

(1)二分法、絕對的想法:對事件的想法、看法是極端的二分法或絕    對,事情不是對就是錯,東西不是黑就是白。

(2)過度類推:根據一件無關的小事,就對整個事件甚至無關的事件下結論。

(3)個人中心化想法:過度把責任都歸到自己身上,常常以為事情都與自己有關,自己對所有事情都應該負責。

(4)斷章取義:只看事件負向的一面忽略它正向的一面。

(5)誇大與低估:把一件不重要的事情看得比實際重要,而把重要的事情看成毫無意義可言。

(6)任意推論:對事件亂作推理,常常根據相反的事實,或毫無任何證據的支持下就對事件下結論。


 




二、家庭方面

   在家庭中,可以從個體早期與母親的親子互動,照顧態度中談起,個體與母親形成的依附型態模式也可能是憂鬱症的產生因素,而過去的研究結果發現憂鬱症患者有較高的比例為不安全型依附的型態。此外,家庭弁鄋滌極P否也是一關鍵因素,研究指出憂鬱症家庭在溝通、問題解決、情感反映、整體弁鉞它釧膋獄棆炕C再者,家庭的氣氛和諧與否和家庭結構完整與否也是促使憂鬱症產生的因素之一。


 




三、社會方面

    於社會環境下產生的生活重大事件也可能會影響到憂鬱症的產生,如父母離婚和重要他人的死亡,甚至於這些年來常看到的選後憂鬱也是一樣。在這些重大生活事件對個人造成的影響,皆與心理因素中的壓力、歸因與認知不無相關。但若將個人因素暫時擱置一旁,在此面向下的社會支持也是一決定因素。

   一般而言,社會支持包括了提供實質的幫助、提供知識或訊息、提供情感的分享或支持,曾有學者在整理了研究後指出,缺乏社會支持與憂鬱症的發生有相關且長期追蹤的研究也發現不僅發病前的社會支持與後來發病有關,而且病發期間缺乏社會支持者,預後也較差。

    以上提供了在個人、家庭及社會三大方面的可能造成個人罹患憂鬱症的因素,有些人看了,甚至可能馬上就會因為自己符合文中的部分敘述而開始提心弔膽,擔心自己是不是憂鬱症的高危險群患者,但我們大可放心的是,每個人本來就有屬於自己的調節與調適機制與方法,不論是找人聊天喝茶、旅遊踏青或是嬝空平絳痋A只要不影響我們日常生活,又有何關係?重要的是,若是發現自己會週遭的人已開始限入長期的情緒低落,記得,拉自己或拉她們一把,因為憂鬱症是經過治療,就會有明顯改善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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