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讓氣喘患者愁雲慘霧
禁用氟氯碳化物推進式吸入器的代價,可能由氣喘患者承擔。
| |
美國聯邦政府為了符合「清淨空氣法案」(Clean Air Act),將實施對臭氧殺手氯氟碳化物(CFCs)的禁用令。諷刺的是,該措施將衝擊美國229萬名氣喘患者。一般的吸入性沙丁胺醇(albuterol)是最常用的短效氣喘處方用藥,需要用氟氯碳化物做為推進劑推送至肺部,在2008年12月31日之後,這類吸入器將不能再合法販售。醫生和患者都質疑該禁令是否明智,因為它對保護臭氧效益不彰,卻明顯衝擊到病患的荷包:重新配方的新品牌替代品,費用是原來的三倍,一隻吸入劑的價格提高至40美元。由於氣喘對窮人的影響更深,最新調查顯示約20%的氣喘患者並無保險,更令人對該課題感到憂心。 「這項變革的決策是政治性的,而非醫學或科學的。」曾在2007年的《新英格蘭醫學期刊》上與其他作者共同解釋這項禁用令和轉變過程的美國弗羅里達大學藥劑師漢德勒斯(Leslie Hendeles)說。美國國會在1987年核簽了「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蒙特婁議定書」,該國際公約規定要逐步汰除所有對氟氯碳化物的非必要應用。當時,醫療用吸入器被認為是不可或缺的用途,因為找不到可行的替代推進劑。1989年幾家製藥公司聯手合作,終於在1996年將沙丁胺醇搭配一種不會破壞臭氧的推進劑:氫氟烷烴(hydrofluoroalkane, HFA)。多家的氫氟烷烴–沙丁胺醇紛紛問世後,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在2005年宣佈,氟氯碳化物式的吸入器已不再必要,必須在今年的最後一天前,全部下架。 過渡期悄然展開,但隨著更多病人發現自己的處方改變及費用上漲,質疑聲浪四起:為何這項禁令要在尚未有非專利藥可用之前就開跑?至少有一位FDA諮詢委員公開表示對此決策表示反悔──美國羅耀拉大學斯特里奇醫學院的葛羅斯(Nicholas J. Gross)撤銷了原本的支持票,並要求將此禁令推遲到2010年,屆時第一個專利已經過了效期。葛羅斯指出,這項決策對環境毫無幫助,在該公約簽署當時,沙丁胺醇吸入器釋放的氟氯碳化物量佔不到總量的0.1%,「這只是一個象徵性的決策。」葛羅斯評論。 另外有一些質疑,則是指向葛蘭素史克、先靈葆雅和帝瓦製藥公司,這三家公司持有氫氟烷烴–沙丁胺醇吸入器,可因此獲得的數十億美元利益。漢德勒斯說,FDA的諮詢委員會承認費用確會上漲,但也相信這幾家公司將幫病患支付所增加的費用。例如已有公司承諾捐助100萬個氫氟烷烴式吸入器到全美各地的診所。漢德勒斯表示,先靈葆雅和帝瓦都已經做到,但是葛蘭素史克並沒有跟進。葛蘭素史克公司還沒有針對這方面的詢問回應。 漢德勒斯表示,目前的課題是藥品級的氟氯碳化物供應短缺,倘若FDA又不繼續推動氫氟烷烴式吸入器,患者就將面臨沙丁胺醇吸入器短缺的風險。他推測,隨著氟氯碳化物越來越少,連非專利藥的成本都會增加,但葛羅斯並不苟同,他表示,吸入器之短缺和氟氯碳化物製造廠倒閉,是該禁令所致。…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